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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珍爱网: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收藏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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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珍爱网】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遗产继承中大家*关心的就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了,哪些是*顺序的继承人?哪些又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分配的?是平均分配吗?现在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和比例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继承法的知识。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和比例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案件简介】
    本县太平社区有个王有福(下称王某),他共有三儿子。王某的妻子和儿子老三在三年前的一场车祸中不幸过世。老三的妻子后也改价。只留下尚未成年的儿女王倩倩由王某抚养、照顾。在王倩倩十八岁那年,王某对王倩倩疼爱有加,并在自己生病后的某天,在妻子赵某的见证下写了一份遗嘱,把自己名下70平米的房产交由王倩倩一人继承。可能是由于当时疏忽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这份自书遗嘱一直都没有签上落款日期。
    2013年,王某过世后,王倩倩主张自己对王某遗留的房产具有金额继承权要求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王某的两个儿子老大和老二认为父亲生前的遗产理应由他们俩继承。侄女王倩倩没有继承权。父亲之所以这样做,肯定是王倩倩逼着那样写的。再说父亲留下的遗书并没有签署落款日期,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案件焦点】
    1、 王某的遗嘱是否有效
    2、 王倩倩是否有继承权
    2013年4月5日,老大、老二将王倩倩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王某遗嘱无效,王某遗留的房产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享有。
    在诉讼过程中,王某的妻子声称房子留给王倩倩是王某的遗愿,明确自己不参与有关房产继承的起诉,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利。同时赵某表示愿意为王倩倩作证,证明王某书写遗嘱的日期是2012年6月28日上午十点左右。
    【法院经审理】
    (1)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落款日期。该案中,被告王倩倩及证人赵某均证实王某书写遗嘱时及之后将近一个月(即病情恶化)的时间精神状况良好,只是健康状况稍差但不足影响其对自己财产权利作出处分行为。由此可推定,王某书写的遗嘱不注明落款日期及在之后长达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也没有补上实属故意,说明王某并未真正下定决心要把房产遗留给王倩倩一人继承。即使赵某证明遗嘱的书写日期是2012年6月28日,也并不能直接推定出遗嘱人当天签署落款日期。因此,不认定该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外,该案的被告王倩倩及证人赵某并不否认老大、老二主张王某是基于公平起见才不注明落款日期的说法符合人们的日常处事规则,依法应予支持。
    (2)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代为继承。代为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规定。认为,王倩倩有权继承王某的财产,判定:在对王某财产分割时,王倩倩应于老大、老二共同均分王某的财产。并考虑王倩倩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偏重分配。
    经过审理分析,法院判决该遗嘱无效,基于赵某已经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王某遗留的房产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享有,并给予王倩倩一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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